2007年9月26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收了赞助款就可免处罚
海口城管监察四大队单位受贿被处刑罚
华洋

  近年来,一些行政执法单位利用职权,凭借特有的行业垄断地位和行政执法权,以单位的名义大肆收受被查处的违章违规单位的贿赂。此类案件,不仅严重破坏了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而且对行政执法相对人的违章违规行为起到助纣为虐的作用。发生在海南省海口市城管监察支队第四大队的单位受贿案,就是这样一起典型的亵渎公权力、凭借特权大肆受贿的集体腐败案。
  日前,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单位受贿罪判处海口市城管监察支队第四大队罚金10万元;判处该队原大队长韩忠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判处责任人林道德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处责任人羊永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处责任人韩耕农免予刑事处罚。

  投诉牵出单位受贿案
  2006年初,在海口市政协会上,一位政协委员提交了一份耐人寻味的提案,披露了海口市城管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的3项违规操作行为。
  与此同时,海口市纪委也接到一家单位的投诉,称海口市城管监察支队第四大队领导多年来在执法过程中,经常暗示要求违章单位送礼金或提供赞助。
  最初的举报只是针对第四大队领导个人的受贿行为,但此案关乎海口市城市建设监管的大事,立即引起了海口市委的高度重视,市委领导要求纪检部门介入调查。经调查发现,城管监察支队第四大队不仅存在领导个人受贿问题,而且存在单位受贿问题且数额巨大。案件线索很快被移交到海口市检察院。
  2006年6月,海口市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为防止打草惊蛇,办案人员首先秘密传唤了第四大队西区执法中队原队长韩耕农。韩耕农说:“我只是按照大队的规定收过单位的赞助费。不过我们中队只能留10%,其余全部上交大队。再说也不是我们一个中队这样做,其他中队也是这样做的。”
  海口市城管监察第四大队下设3个执法中队,除西区执法中队外,还有机动执法中队和东区执法中队。随后,第四大队原大队长韩忠被“请”到了检察院。当得知3个中队长已被刑事拘留时,韩忠最终交代,是集体研究决定收赞助费的,个人没有花其中的一分钱。
  同年6月28日,韩忠等4人因涉嫌单位受贿罪一并被海口市检察院决定逮捕。

  只要交钱就可法外开恩
  早在1998年初,海口市政府为强化城市规划建设,加强国土使用、交通安全、道路建设、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监管,专门组建了海口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其中的监察支队第四大队,主要是对海口市建筑市场、城市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管,对违章行为予以处罚。
  韩忠清楚这是两大热门领域,也是能为大队广聚财源的行业。因此,韩忠任第四大队队长之初,就专门召集下属机动、东区、西区3个执法中队队长等人开会,讨论如何为大队广谋“财路”。韩忠的想法一提出,立即得到大家的积极响应,经讨论最后一致决定,对部分违章单位或个人可以收取赞助款后免予行政处罚,并按10%的比例将赞助款返还各执法中队用于个人奖励,各执法中队所收取的赞助款交由大队办公室主任陈李存入银行。
  就是这样一个违法乱纪的决定,极大地鼓舞了执法队员们以权敛财的信心。从那时起,各执法中队各显其能纷纷行动,收获颇丰。法院经审理查明,从1998年至2005年间,第四大队违法收取赞助款共184.34万元。

  违规私设小金库敛财
  办案人员发现,1998年初,韩忠指示第四大队办公室原主任陈李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设私人账户,私设账外账,下属3个执法中队将非法收受的被查处单位和个人的财物全部存入陈李的私人账户。收了钱后,他们对交了赞助费的被查处单位和个人的行为是否违法违章,一概放纵不查。
  本来按正常的规定,处罚违章单位的罚款应上缴财政,财政部门会按一定比例返还部分罚款给执法单位使用。出于个人和单位的私利,城管监察支队第四大队执法人员尽量说服被罚单位少交款不开票,或不交罚款交赞助款,所收取的赞助款,不存入单位的财政账户,而是另设账外账收支。
  从“小金库”设立到案发的7年间,第四大队的“小金库”一共存入184.34万元。为了激发执法队员们“拉赞助”的热情,该大队内部实行奖励机制,发放奖金的多少按照城管队员收取赞助款数额的大小比例分配。这样的激励机制,很快提高了拉“赞助”的主动性。据案卷资料记载,该大队用这些“赞助款”奖励给个人的就有50.2万余元。

  单位受贿集体“翻船”
  很显然,乾忠领导下的海口市城管监察支队第四大队名曰执法,实则是在亵渎权力,亵渎有关行政法规,与海口市政府组建城管执法队的初衷背道而驰。他们利用特权,拉赞助,捞钱财,助长了从事城市建设、道路建设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案卷记载:海口市西环客运分公司在施工中严重违章,被城管执法队员查问后,负责施工的老板林某带着施工合同书和10万元赞助款,交给第四大队“小金库”保管人陈李。后来,此事便不了了之。
  像这样的事情在案卷中还有很多记载。难怪群众议论:让这样的城管执法队来监管城建及道路建设中的违规行为,规范城建市场秩序,只能起助纣为虐的作用。韩忠等人的过分行为引起了有些单位的不满,被举报到纪检部门。